汽車險
汽車第三人責任險
撞到人、撞到車,強制險賠不夠的部分由它接手。任意險裡最基本、也最重要的一張。
- 承接強制險上限之後
- 體傷與財損額度自選
- 保障期間一年
為什麼需要它
強制險只理賠「對方的人身傷害」,而且有固定上限;對方的車損、超過上限的醫療與賠償,都得自己扛。第三人責任險接在強制險之後,把「賠不完」的風險交給保險公司——額度自己選,保障期間整整一年。
保什麼:體傷與財損,各自有額度
額度分開選;實際承保範圍、除外責任與自負額,以保險公司條款及核保結果為準。
- 對方體傷責任
- 保額可選,最高 1,000 萬元
- 對方財損責任
- 保額可選,最高 500 萬元
- 保額怎麼選
- 體傷與財損分開選
什麼時候用得上
強制險不理賠對方的財物損失——這正是第三人責任險最常派上用場的地方。
- 追撞前車,對方車輛需要修理
- 屬財損責任的範圍
- 對方受傷,醫療費超過強制險上限
- 屬體傷責任的範圍
- 擦撞路邊機車與店家招牌
- 屬財損責任的範圍
期間與時效:這張保單的時間表
保單是一段有起訖的承諾,這些時間點都寫在條款裡。
- 保障期間
- 自約定生效日起 1 年
- 續保辦理
- 建議到期前 1 個月完成
- 出險通知
- 知悉後 5 日內(保險法 §58)
- 理賠請求權
- 2 年(保險法 §65)
生效 2026年12月1日 00:00到期 2027年12月1日 00:00